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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掇刀区监委消息:日前,掇刀区监委对掇刀区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流动治超中队中队长薛剑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薛剑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毫无廉洁意识,借职务之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家庭美德;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及索取他人财物。
薛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要求、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掇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薛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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